杭建市发〔2015〕29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建设行业“三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结合我市建设市场信用记分实施情况,根据《杭州市进一步下放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市级审批和管理权限的实施方案》(杭政办函〔2014〕11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发布《杭州建设主体信用记录记分标准(2015版)》,请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按照新版本执行。
附件:1、建设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良好信用信息记录记分标准
2、建设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不良信用记录认定标准
3、建设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提示信用记录认定与扣分标准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6月29日